业务类型简述

上游企业管理员于【企业互联】-【互联设置】-【互联业务设置】界面进行互联业务类型的创建及维护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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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目前支持“渠道代理”、“渠道分销”、“平等对接”三种常用互联业态,三种业态对应业务类型示例如下:

业态名称 业务类型(示例) CRM类型
渠道代理 伙伴企业、代理商 合作伙伴
平等对接 伙伴企业 合作伙伴
渠道分销 经销商 客户
  • 渠道代理:以代理业态为主的合作模式,常见的类型包括伙伴企业、代理商模式等;此业态用于管理代理商业务(如:商机报备、代理商下单、商机联合跟进等);

  • 渠道分销:以分销为主的业态合作模式,常见类型包括经销商等,业态用于管理经销商业务(如:经销商订货、经销商培训等);

  • 平等对接:即与当前企业为平等合作关系。此业态设置用于平等对接业务(如:集团子公司、合作公司等)。

CRM系统中目前只有“预设业务类型”,企业可基于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个性化类型扩展。进入【CRM】-【管理】-【业务定制】-【预设业务对象】-【自定义对象管理】-【客户】/【合作伙伴】-【对象】-【类型】进行 “类型名称维护” 或 “新增“。

如何使用合作伙伴的业务类型

Step1:创建合作伙伴类型业态

上游企业管理员于【企业互联】-【互联设置】-【互联业务设置】进行业态添加。

  1. 【互联业态】 选择“渠道代理”或“平等对接”
  2. 【对接企业类型】预置“代理商”或“伙伴企业”;
  3. 【合作伙伴业务类型】选择“预设业务类型”或企业于CRM中设置的其他业务类型,如:“伙伴企业”、“代理商”进行关联。
互联业态 CRM映射对象-对接企业类型 CRM映射对象-合作伙伴业务类型(CRM)
渠道分销 代理商 预设业务类型、其他
渠道分销 伙伴企业 预设业务类型、其他

重要事项说明:

  • 企业可依据下游实际业态情况创建多个业态类型,如:系统可支持渠道代理、平等对接、渠道分销等多个业态的同时创建;
  • 一种业态仅可被创建一次,不可同时创建多个;
  • 业态类型被创建后,如未被下游企业引用,可直接进行删除或修改

Step2:添加对接企业

管理员于【对接企业】-【+添加对接企业】,选择所选企业的业态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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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对应的业务类型,系统基于业务类型弹出符合该业务类型的客户列表,选择需对接的客户(支持单选及多选操作),如下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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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企业可使用的[应用]、[服务号]等。

依次往后操作可进行完整的合作伙伴对接设置完成,详情可见 如何添加对接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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